江西金溪县国保绑架宁勤 逼供八旬老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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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八月十九日下午,江西省金溪县国保大队长付淑华和余江县国保大队七、八名警察,突然闯入周彩连老人家,对神智不太清的老人录相和逼问口供,问老人的女儿宁勤的打印机是哪来的,资料怎么做的,逼迫她提供继续迫害女儿宁勤的证据。

周彩连的女儿宁勤于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四日晚七点半左右被金溪县国保大队绑架。绑架者包括国保大队的大队长付淑华等人,以及余江县国保大队警察共九人。他们将宁勤劫持到金溪县非法关押。

周彩连年近八十岁,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以前是由宁勤一人主动承担照顾母亲的责任。宁勤被恶人绑架迫害后,只好雇佣保姆照料。

法轮功学员宁勤多次被迫害,其丈夫不堪压力,与宁勤离婚,宁勤与老母亲共同生活。母亲跌断脚后,生活不能自理,事事都靠宁勤,邻里都知道宁勤伺候病中的老母亲。宁勤被绑架,老母亲顿失依靠。

七月十八日,宁勤的律师到金溪县要求见宁勤,得知宁勤已被劫持到抚州市看守所,而抚州市看守所不许律师见宁勤,后来又说要通过金溪县国保大队同意才可。律师与金溪县国保大队联系,国保大队大队长付淑华说让律师七月二十一日到金溪县见面再说。

七月二十一日上午,宁勤的家人从余江赶到金溪县,和律师一起去国保大队,国保大队长付淑华百般阻挠律师见宁勤。律师严肃指出:“任何执法部门阻挠律师会见当事人都是知法违法、执法犯法的行为。”在一段时间的交涉后,付淑华等又抬出“涉嫌国家机密”,不允许律师依法会见。律师严正的斥责这种行为荒唐,践踏法律,同时警告付淑华:宁勤绝食已经七天了,一旦有什么生命危险,谁都承担不了责任。

上午十一点左右,律师到金溪县检察院,以滥用职权罪控告金溪县国保大队。下 午两点半左右,律师和宁勤家属一行冒着酷暑赶到了抚州市看守所,看守所方面坚持不让律师会见,还不让家属进入看守所。律师要找驻检办,对方说不在,律师在 看守所大厅等了一个多小时。

八月五日,宁勤的辩护律师到金溪县检察院拿到了控告金溪国保大队的回执,到抚州看守所后,经过一番交涉,才会见到了宁勤。当时宁勤已经绝食反迫害七-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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